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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宗教抱有盧克萊修式的態度,認為它是由恐懼滋生出來的疾病,是人類不可言狀的苦難的來源之一。
當然,我也承認,宗教曾經對文明做出過一些貢獻。
早遠年代,宗教幫助人們設立了日曆,使埃及的神職人員能夠仔細地記錄日蝕,以便做出準確的預測。
我不否認對於這兩項貢獻,但除此之外,我實在想不出宗教的其它貢獻。

  在當今社會,宗教這個詞的應用已經不像以前那樣嚴謹。
有些人在極端的新教的影響下,把任何涉及到道義或者宇宙觀的個人信仰都稱為宗教,但這種用法極其違背歷史常識。

  宗教首先是一種社會現象。教會的產生也許應該歸功於那些具有強烈個人信念的教導者,
但這些教導者對於他們所創立的教會只造成了非常有限的影響,而那些篤信者眾多的地區卻一直受到教會的巨大影響。
就拿西方人最感興趣的基督教來說,基督在福音書中的教誨與基督教倫理之間的關係令人驚奇地微小。
無論從社會還是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基督教的最重要之處並不在於基督,而在於教會,
因此如果要把基督教當作一種社會力量來判定其價值,我們並不能以福音書為主要依據。
基督說:你要把所有的財物施捨給窮人,你不能參與爭鬥,你不應該去教堂,你不應該懲罰通奸的人。
然而,天主教和新教教會從來沒有遵循過這些教誨。
方濟各派的一些教徒確實試圖教導人們要安於貧窮,但他們受到了教皇的譴責,相應的教誨也被指責為異端。
再舉個例子,就拿「不要對別人做出評判,因為你自己也會受到評判」來說,
它究竟對於中世紀的宗教裁判所和美國的三K黨施加過什麼影響?

  基督教和其它宗教有著相通之處。佛是慈愛而明慧的,他臨死前還笑弟子們以為他會長生不死,
但是佛教——特別是現在盛行於西藏的那種——則是極端僵化、暴虐和冷酷的象徵。

  教會和創立者之間的這種差異並不令人驚奇。只要人們認為絕對真理只包含在某一個人的言語裡,
那就會有一幫專家試圖詮釋他說過的每一句話,而這些專家也理所當然地獲得了某種權利,因為只有他們掌握著通往真理的鑰匙。
他們像其他特權階級一樣,利用手中的權力來為自己牟利。
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們比其他特權階級更可鄙,因為他們壟斷了對永恆不變的真理的詮釋權,
而這種所謂的真理一旦得到完美的表達後,必然成為知識和道德進步的障礙。
教會反對加利略和達爾文,現在又開始反對弗洛伊德。鼎盛時期的教會在反對知識發展與傳播方面曾經走得更遠。
大格雷高利教皇曾經致信一位天主教主教,
他在信的開頭寫道:「我收到一份足以令我雙頰發熱的報告,據說你在教一些沒有資格的人識字。」
受到教皇的這番警告,這位主教不得不停止那份罪惡的勞作,致使拉丁文化推遲到了文藝復興時期才得以重新發揚光大。

  宗教的害處不僅表現在對知識的反對上,也表現在道德方面,因為它所教導的倫理法則並不利於人們追求快樂。
幾年前,針對皇室的私有財產權是否應該被廢除一事,德國舉辦過一次民意測驗。
德國教會卻發表公開聲明,聲稱剝奪皇室的財產有悖基督教的教誨。
眾所周知,教會在反對廢除奴隸制方面,真可謂負隅頑抗。
除了極少數事例外,它現在仍然反對財富均等等措施,教皇就曾經公開譴責過社會主義。

● 基督教與性

  基督教的最糟糕之處表現在它對性所持的態度上——這種態度之不合情理,令人毛骨悚然,
人類文明史中只有羅馬帝國在衰亡之時所表現出的那種腐朽能與之相比。

我們時常聽一些人說,基督教提高了婦女的社會地位,這簡直是令人咋舌的彌天大謊。
當婦女被告知不得違犯一切僵化的既定道德準則時,她們的社會地位從何談起。

僧侶們總是把女人當作禍水,指責她們是罪惡慾望的主要來源。
教堂一貫持定,處貞是至高無上的,但一個人如果控制不了自己的情欲,那麼婚姻不外是一條出路。

「如果受不了欲望的煎熬,那就結婚吧。」聖保羅就這麼說過。他們用婚姻將男女兩方鎖住,
並且剔除一切有關情愛藝術的知識,使性愛幾乎與快感斷絕,剩下的只有無盡的苦痛。
他們反對節育也是出於同樣的目的:如果一個女人每年必須生育一個孩子的話,婚姻生活就不應該給她帶來什麼樂趣,
因此節育理應受到反對。

  基督教倫理中所充斥的原罪概念造成了非同小可的危害,因為人們往往把這些原罪看成是他們暴虐傾向的一種合理而高尚的發洩。
比如拿預防梅毒來說,我們都知道只要事先採取防衛措施,患病的機率微乎其微。
然而,基督徒們反對這方面的知識傳播,因為他們認為罪人應該得到懲罰。
他們對此的看法如此堅定,以至於認為罪人的妻子兒女也應該受到懲罰。
如果不是基督徒們想看到罪人的子女受到懲罰的話,這世上不會有那麼多從母體感染性病的嬰兒出生。
我實在不理解促成這種大難的教義對道德有何正面的影響。

  基督教對人類幸福的危險之處不僅表現在它對性行為的看法上,也表現在他對傳播性知識的看法上。
任何以客觀中立的態度考慮過這個問題的人都會看到,正統的基督教試圖讓年輕人避開一切有關性的討論,
但其結果只對他們造成了極大的身心傷害,因為他們只能通過「不良」談話來獲取性知識,
並錯誤地認為性不但骯髒,而且應該受到鄙視。

我認為沒有一種知識是不應該獲得的,我們不應該讓年齡來局限對知識的追求,而這一點在有關性知識的傳播方面更是如此。
當一個人對某項行為一無所知時,他更可能採取一些不明智的行動。
同樣,一個人僅僅因為對性懷有好奇心,就被認定是一種罪惡,這簡直是可笑之極。

  每個男孩都對火車感興趣。如果我們聲稱他對火車的興趣是一種罪惡,
如果每次當他乘坐火車或在火車站時,我們把他的雙眼蒙住,如果我們在他的面前絕對不提「火車」這個詞,
或者把他乘坐的交通工具當成一種不可知解的謎,
那麼其結果必然是:他不僅不會對火車失去興趣,而且會培養起一種異乎尋常的好奇,
但同時又帶有深刻的負罪感,因為我們認定他的這種興趣是不良的。
任何一個心智靈活的男孩都會因此而患上或強或弱的神經衰弱。
有關性的知識也會造成類似的後果,但由於性比火車更引人入勝,所以後果更為嚴重。
由於在年輕時候,性是一個禁忌話題,因此每個成年的基督徒在這方面多多少少有點神經不正常,
而人為強栽的原罪之感造成了他們後來生活中的一切冷酷、膽怯和愚蠢。
我們沒有任何理由禁止孩子得到任何一方面的知識,不管是有關性或者其它事物。
如果我們沒有把性融入早期教育的日程,那麼我們永遠也不會有一個理智的人口;
如果我們允許教堂控制教育政策的話,我們永遠也看不到明朗的那一天。

  撇開上面一些瑣碎的質疑不談,我們仍然可以看到,如果我們想接受基督教的基本教義,
那麼我們必須首先在倫理上先經歷一番大大的變態。
教會總是說:上帝創造了一切,上帝無所不在,並且永遠良善。
既然上帝在創造這個世界之前,就已經預測到了人間日後所有的苦難和痛楚,那麼他就應該為這一切負責,
雖然這個假想首先是錯誤的:原罪並沒有促使洪水決堤,火山爆發。
即使這一切災難是原罪促成的,那又能說明什麼問題呢?
如果我確定我那個即將出生的兒子將來肯定會成為一個殺人狂,那麼他日後犯罪,我就應該為這些罪行負責。
當上帝事先預測到人類以後的罪惡時,那麼他在創造人類時,就明顯地應該為這些罪惡負責。
基督徒們常用的辯白是:受苦受難是一個淨化的過程,因此談得上是一件好事。
然而,這個論點只是在為暴虐傾向和行為辯解,在很多情況下根本站不住腳。
我願意陪同任何一名基督徒去醫院的兒童病房看看,讓他親眼了解一下這些不幸的兒童所經受的折磨,
看看他還能不能固執地認為這些兒童的受苦是靈魂「淨化」所需的考驗。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固執己見,那麼他首先必須有一付鐵石心腸。
簡而言之,他必須變得像他所信奉的上帝那樣冷酷無情。
如果他總想為苦難或悲慘找出一些托辭的話,如果他認為這一切苦難都是良好結局的必要前提的話,
那麼他的倫理觀念肯定已經很成問題了。

● 對宗教的反對

  對宗教的反對可以來自兩個方面,一個來自知識,另一個來自道德。
知識方面的反對指出,沒有理由相信任何宗教所宣揚的一切都是真的;
道德方面的反對認為,宗教產生於人類的早期,而那時的人比現在要殘暴得多,曾經犯下很多暴行,
但他們的意識卻無法超越自己所處的現實。

  讓我們先談一下知識對宗教的反對。現在似乎有一種看法,認為宗教的重要性並不在於它是否真實,而在於它是否有用。
然而,真實性和有用性大有關係。如果我們信仰基督教,那麼我們對善的理解就會有別於非基督徒。
在基督教徒眼裡有用的東西,對其他人來說也許是有害的。
再者,如果只是毫不思考地信奉那些教旨,全然不顧是否有證據證明其存在,這種態度會使人對證據懷有敵意,
從而無視那些與偏見相衝突的事實。

  人需要抱有某種科學的誠實態度,一個人如果認為自己有責任毫無疑問地去信奉,那麼他就無法培養科學的態度。
如果我們不探求宗教的真實性,那就無法說明它是否有用。

對於基督徒、穆斯林和猶太教徒來說,有關宗教真實性的最基本問題在於上帝是否存在。
在宗教的鼎盛時期,「上帝」有著完全明確的定義,但在理性主義的衝擊下,這個詞日顯蒼白。
現在如果有人自稱信仰上帝,我們很難看出他確切指的是什麼。
比如馬修.阿諾德對上帝的定義是:「一個決定正義但不屬於我們的力量。」
也許我們還應該使這個定義更模糊一些,
捫心自問一下:除了生活在這個星球上的人各懷目的之外,是否有證據表明宇宙有著其它目的?

  一般信仰宗教的人會粗略地說:「我與一些朋友一樣,有著驚人的智慧與美德。
如果這些智慧和美德的獲得純屬機遇的話,實在不可思議,因此肯定存在著某種在智慧和美德上與我們至少同樣高等的實體,
是他驅動了某種機械,造就了我們。」老實說,這番話對他們來說或許言之有理,但卻無法說服我。
宇宙浩瀚無窮,如果我們相信愛丁頓所言,那麼人類也許是宇宙中智慧最高的實體。
但如果你把世上的一切與構成智慧生命的物質相比,你就會發現後者對於前者來說,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因此,即使機遇不大可能隨意選擇某些原子來構成智慧生命的有機物,在廣闊的宇宙中也有可能找到與我們類似的生命。

  回過頭來說,即使當今世界是造物主浩蕩工程的巔峰,我們也看不出這一切有何偉大之處。
當然,許多神靈比我要偉大得多,而且我不可能完全懂得如何欣賞超越我自身的那種偉大,
但即使做出了這番讓步,我還是覺得無所不能的上帝在漫長的時間裡應該創造出一個比現在美好得多的世界。
然而,即便如此,它也只是曇花一現而已。
地球不會總是適合人類居住,人類消亡的一天終將會來到。
如果神創造了一切,那麼它就不應該選擇我們的星球。
但即使發生了這樣的事,這一切還是遲早要停止的。
熱力學第二定律令人信服地指出,宇宙正在走向消亡,最終一切都會不復存在。
當然,我們可以大言不慚地說,當這一切消亡時,上帝又會重新開動機器,但這種說法只是基於宗教信仰,而非科學根據。
科學根據表明,地球走過了漫漫歲月,才發展至今天這樣的可悲狀態,而這種狀態還將持續下去,直到宇宙消亡為止。
如果這就是創世的目的所在,那麼這種目的對我來說毫無吸引力。
因此,我沒有理由相信任何上帝的存在,不管它是多麼模糊稀薄。
我這裡用的是老式的形而上學的論調,因為那些宗教人士就是這麼跟我辯論的。

● 靈魂與不朽

  基督教非常重視個人的靈魂,這種重視對於基督教社區的倫理有著深遠的影響。
這種教條的由來與提倡清心寡欲的斯噶特派的起源有著相似之處,兩者都是在對政治感到絕望的族群中產生。
一個品行正派而又有毅力的人總想做些好事,但當他發現自己在政治上無能為力因而無法對外界施加任何影響時,
無奈之下就會收心斂性,只想好好做人,這就是基督徒的早期經歷。
有關個人聖潔性的概念就是從這番經歷中得來,但這種聖潔與善行已經完全脫節,
因為行為上很無能的人也可以獲得這種聖潔,而具有社會意義的善良美德已經被排除在基督教的倫理之外。
基督徒至今認為通奸比政客受賄更加罪惡,儘管後者造成的危害可能比前者大一千倍。
從宗教繪畫中可以看出,中世紀對於美德的定義不僅非常空洞無味,而且脆弱纏綿。
最良善的人往往是那些歸隱的居士,而像聖路易斯那樣的所謂聖人也只是把生命浪費在與土耳其人的戰爭上。
教會從來不把那些在財政、行政和司法改革方面做出過卓越貢獻的人立為聖人,因為這些貢獻在他們眼裡微不足道。
我不相信哪位被教會稱為聖人的人在促進公共利益方面做出過傑出貢獻。

  這種將道德觀和社會意義截然分開的做法使肉體與靈魂的聯繫越來越疏鬆。
也許有人會說,肉體代表著一個人的社會性和公共性,而靈魂則是他真正個性的所在。
在強調靈魂時,基督教帶有純粹的個人主義色彩,
但我覺得,這麼多世紀以來基督教的影響使人變得更以自我為中心,更加頑固不化,
雖然他們的自然本性並非如此。
將一個人帶出自我中心的途徑是性愛、做父母的責任和愛國情感,即平時所說的部落本能。
教會對於性總是加以譴責和貶損;耶穌本人及其追隨者對家庭說過不恭之語;
羅馬帝國的那些基督徒根本談不上有什麼愛國情感。
福音書中反對家庭的言辭至今沒有受到應有的正視。
教會對於聖母可謂克敬克愛,但耶穌本人卻沒有表現出這種姿態。
「女人,你叫我對你如何是好?」是他對母親的說話態度。
他自稱要使那些違犯父親的兒子、違犯母親的女兒和違犯婆婆的媳婦改邪歸正,
但那些愛父母勝於愛他(指耶穌)的人卻不可能得到他的祝福。
所有這一切都意味著為了宗教信仰,連破壞家庭都可以在所不惜,這足以說明為什麼隨著基督教的傳播,世界充滿了敵意。

  這種個人主義在有關靈魂不死的教條中達到了頂點,
而這種靈魂不死的觀點在後來又因人而異地給予永久的祝福或者永久的苦難,
而造成這種顯著區別的原因何在卻耐人尋味。
比如說,當牧師念念有詞在你頭上灑聖水時,你突然死掉,那麼你就獲得了永久的祝福;
如果你一輩子積德累仁,但最後因鞋帶鬆了而不小心冒出了一句惡語,而這時正好雷電將你劈死,
那麼你就會被打入地獄永遠受苦。
我當然不能說現在所有的新教徒都持這樣的觀點,即使那些沒有受過系統神學訓導的天主教徒也不會這麼想,
但它確實直到最近仍然是基督徒篤信的教條之一。

墨西哥和祕魯的西班牙殖民者給印第安人的嬰兒洗禮後,馬上砍裂他們的腦袋,以為這樣就把孩子送進了天堂。
正統的基督徒其實找不出任何邏輯來反對上述惡行,雖然現在沒有人會贊同這種做法。
基督教有關靈魂不死的教條在很多方面和很多場合對道德施加了災難性的壞作用,
而這種不加思辨任意將靈魂和肉體分開的做法對哲學也造成了極具破壞性的深遠影響。

● 敵意的來源

  現在已經擴散到全球的敵意可謂自基督教受到傳播以來所發生的最出奇的現象之一,
我想個中原因要歸咎於猶太信仰中上帝的獨一性和有關正義的狹窄定義。

  我不知道猶太人為什麼會產生出這些奇談怪論,他們似乎是在被俘時因拒絕融入外族而萌生了這些想法。
不管如何,猶太人——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那些先哲們——最早開始強調個體的正義,並且將信仰異教定為惡行。
這兩個主張對於西方歷史產生了相當惡劣的影響。

基督教會大書特書康斯坦丁時期以前羅馬帝國對於基督徒的迫害,但這種迫害其實既不嚴重,也不系統,而且只是出於政治目的。
然而,自康斯坦丁以後到十七世紀,基督教各派別之間的爭鬥所造成的殘害遠遠甚於羅馬皇帝對他們的迫害。
在基督教興起之前,除了在猶太人中之外,很少有人會採取這種敵視態度。
比如說,讀讀有關赫羅多塔斯的書,你就會看到他平淡而寬容地描述外國神靈和外國風俗。
有些野蠻的外國神靈和風俗確實令他深感震驚,但總的說來,他對這一切還是抱著友善態度的。
他並不想急切地表明那些不信奉宙斯的族落將受天譴,也沒有詛咒他們盡快滅亡,使他們早日受苦,
而這種詛咒的態度只有基督徒才會有。

  說實話,現代的基督徒已經不象原先那麼刻板,但這並不是他們的功勞,
而是自文藝復興以來,一代代自由思想者使基督徒們為自己的一些傳統信念深感羞恥,因此不得不採取一些變革措施。
現在一些基督徒會循循善誘地告訴你,基督教如何地溫和,如何地合理,
卻全然無視這一切溫和與合理是因為一些人敦促教導的結果,而這些人在當時卻蒙受著基督教會的迫害。
現在已經沒有人相信地球是在公元前4004年被創造出來的,但不久之前這種看法還被視為是一種可憎的罪惡。
我祖父的祖父在觀察了愛特納火山坡上的熔岩深度後,推斷出世界的歷史比那些正統基督教人士所宣稱的要悠久,
他將這種觀點寫成後出版。僅僅因為這個舉動,他被切斷了與外界的一切聯繫,並受到了驅逐。
如果不是他出身顯貴的話,他的結局會更慘。
現在一些正統的基督徒已經不相信一百五十年前所信奉的一些荒唐教條。
教會雖然負隅頑抗,但教條與教規已經變得越來越單薄,而這一切都是在自由思想者發起衝擊的結果。

● 有關自由意願(free will)的教條

  基督徒看待自然規律的態度一向是搖晃不定的。
一方面,大多數基督徒相信自由意願的教條,它規定人的行為至少無需服從自然規律。
另一方面,尤其在十八和十九世紀,上帝被視為自然規律的制定者,自然規律的存在是上帝存在的依據之一。
近年來,贊成自由意願和對自然規律的看法佔據了上風,人人逐漸不再將自然規律視為上帝存在的依據。
唯物論者試圖從物理學原則來說明:人體運動受到肌體機械的驅使,因此我們所說的話和所採取的動作並不受自然意願的控制。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的肌體運動所造成的一切結果其實沒有多大實際意義。
比如說,如果寫詩或者殺人完全是因為肌體運動的結果的話,那麼給當事人樹立紀念碑或者將他絞死就沒有多大道理。
在一個形而上學的體系裡也許有著一個單純思想的王國,在那裡意願是自由的,
但這種意願只能通過肌體運動才能與別人發生交流,而自由王國是不能在交流中得以體現的,因此它也就沒有任何社會意義。

  再者,進化論已經對那些對此表示接受的基督徒產生了強大影響。他們知道,聲稱人的動作完全有別於動物的動作之類的話是自欺欺人的,因此為了維持所謂自由意願之說,他們竭力反對以物理或者化學規律來解釋生物的行為。迪卡爾有關所有低等生物都是自動體的說法已經不為開明的神學家所接受。有關連續的教條使他們往前更進了一步,認為即使死亡的生物也不一定受到不可更變的規律的控制。但他們似乎沒有意識到,如果否定了一切規律,那麼奇蹟也就無從談起,而奇跡正是上帝干涉自然規律的表現。我可以想像,現在那些開明的神學家會滿懷深沉地聲稱:所有的創造都是奇蹟,因此他不需要只抓住某些事例來作為神靈干涉的證據。

  自然之律遭到反對使一些基督教辯護者開始用上了最新的原子學說。原子學說表明,我們目前所了解到的物理規律只是適用於多數量的原子運動,而更小的電子則按照自己的規則運動。我個人認為,這只是目前知識發展的階段之一,物理學的發展遲早會揭示出微小現象的運行規律,而這些現象也許與傳統物理學的觀點不相一致。即便如此,我們也應該看到,這些有關微小現象的原則其實並沒有任何實際意義。那些看得見的運動,以及那些能夠產生某些作用的運動,總是牽涉到大數目的原子,而這一切並沒有超出傳統物理學的範圍。就拿前面舉過的例子來說,寫詩或者殺人會牽涉到一大片墨水或者金屬,組成墨水的電子也許在自己的舞廳裡自由地狂舞,但整個舞廳的移動卻符合物理學的傳統定律,而詩人和出版商也只關心這些。因此,現代科學的發展對於神學家所關心的一切來說,並不具有多大的借鑑意義。

  有關自由意願的教條其實沒有經歷任何進步,不管形而上學對此有何思考,在實際生活中並沒有人相信它。每人都相信,性格是可以塑造的,酒精和鴉片會對行為產生影響。自由意願的信奉者會聲稱一個人有能力選擇是否想喝醉,但他不會說這個醉人是否能夠像清醒時那樣清楚地談論英國憲法。任何與孩子打過交道的人都知道,合適的飲食比強有力的說教更能夠培養他們的好性格。自由意願在現實生活中的一個用處在於使人們不會根據常識來取得理性的結論。比如說,一個人的行為觸犯我們時,我們就會認為他個性惡劣,而不會對他的行為追本窮源,而這種追本窮源能夠將我們帶到他出生之前,但這一切顯然已經超出我們的想像範圍。

  沒有人會用對人的態度來對待汽車。如果一輛車發動不了,他不會把這種惱人的情形歸咎於罪惡,他不會說:「你這輛車真壞,如果你再不動,我就不喂你汽油。」他會試圖找出問題,並加以解決。但如果用同樣的方法去待人,就會被認為違反了教理,而好多人對孩子就是持這種態度。孩子的許多懷習慣其實是因為懲罰造成的,如果隨他們去,這些習慣也許會自動消失。然而,護士們認為懲罰孩子理所當然,雖然這樣做有可能使孩子變瘋。但一旦瘋癲發生,法庭只會把它當作危害行為的證據,而不會認為它是受到懲罰的結果。

  教育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對於瘋癲和意志脆弱的孩子的研究上,因為這些孩子在道德上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受到了較為科學的對待。直到最近,人們還普遍認為,對於一個讀不進書的男孩的最佳治療就是體罰。雖然這種觀點已經被教育界擯棄,但在司法系統中仍然存在。當然,一個具有犯罪傾向的人應該受到阻止,而一個得了瘋狗病的人也應該被阻止去咬人,雖然沒有認為後者應該從道德上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個得了瘟疫的人應該受到隔離,直到被治愈,雖然沒有人會認為他性格惡劣;對於一個天生喜歡造假東西的人也應該受到同樣的制約。然而,我們不能說,上述有些人有罪,而其他人則沒有罪。這一切貌似常識,但基督教和形而上學卻對此持相反的意見。

  要判定一種機構對於所在社區的道德影響,我們必須考慮到這種機構所體現的功能,以及機構如何在社區中推行這種功能。這些功能有時候非常明顯,有時候則很隱誨。比如說,登山俱樂部顯然體現著冒險精神,而一個知識社會顯然強調對於學問的追求;家庭作為一種機構,蘊含了嫉妒和撫養子女等義務;足球隊或者政黨提倡競爭。然而,就宗教和國家這兩種機構來說,其功能的心理因素就比較複雜。國家的首要功能在於提供阻止國內犯罪和抵御外來侵略,這種意識的根本起源就像孩子們在擔驚受怕時,總是相互緊抱在一起,並希望大人提供保護。

  教會的起源更複雜一些,但其主要根源還是在於恐懼。即使在今天,人們一擔驚受怕,馬上會想到上帝。戰爭、瘟疫和海難都會使人們更趨虔誠。當然除了應付恐懼之外,宗教還有其它方面的吸引力,其中一個就是讓人感到某種自尊。如果基督教所說的一切確有其事,那就說明宇宙的創造者對人類懷有某種關心,因為他會不厭其煩地為人類的善行感到高興,為人類的惡行感到憤怒。這一點也許會令信徒們感到欣慰,因為我們無需再去螞蟻窩搞清哪些螞蟻履行了職責,也無需將那些玩忽職守的成員揪出來扔進火裡。如果上帝能夠擔負起這種揚善懲惡的職責,這足以說明人類存在的重要意義,而他總是會將永久的幸福賦予那些行善之人,這對人來說更是莫大的歡喜。現在有一種說法,即認為宇宙演變是為了引發出我們稱之為善的結果,也就是說,給予我們快樂的那種結果。果真如此的話,那麼宇宙就被一位與我們擁有共同品味和偏見的實體所控制,這一點倒是頗令人感到欣慰的。

● 有關正當的主張

  宗教所體現的第三個心理因素是有關正當的概念。我知道一些自由思想者對這個概念仍然非常敬重,認為宗教的衰弱不應該導致有關正當的概念的消亡。在這一點上我並不同意他們的意見。對正當作一番心理學分析後,我認為它植根於不良激情,不值得獲得理智的支持。正當和非正當必須放在一起考慮,不可能光談一面。

  那麼什麼是「非正當」的行為呢?就是那些被主流社會所不喜歡的行為。將這些行為稱為非正當,然後圍繞著所謂的正當概念設立一套詳盡繁複的倫理體系,主流社會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懲罰異已分子,即以正當為標榜,問心無愧地施行殘暴。這就是私刑的心理學基礎,也是懲罰罪惡的另類方法的基礎。因此,所謂正當的概念,其本質就在於將殘酷披上正義的外衣,以發洩暴虐。

  也許有人會說,希伯萊先哲當初的所想與上述有關正當的概念大相徑庭,但我要告訴你:希伯萊先哲嘴裡所說的正當就是他們和上帝所同意的那種正當,《使徒行傳》就是表達了這樣的態度。使徒在裡面說:「聖靈認為好的,我們也會同意。」這種對上帝的品味和意見百分之百表示接受的作法不應該作為任何機構的基礎。新教對此就一直發難,他們的先哲接二連三地出現,個個聲稱自己所受的神諭比前任更為真實,而且新教的總體圖景也無從推斷這種說法就一定不合理。於是新教就分裂成許多派別,開始互相削弱。我們有理由相信,一百年後只有天主教才能成為基督教的象徵。先哲在天主教裡還是享有一定地位的,但它認為一些貌似上帝顯靈的現象也許是魔鬼作用的結果,而教會有責任辨明兩者,就像鑑賞家能夠將達芬奇畫作的真品和贗品區分開來。與此同時,所謂的神諭也被掌握在某種機構手裡,正當就成為教會贊同的那些行為,而教會所不贊同的行為則被稱為非正當。於是乎,所謂的正當就成為主流社會對異己施加迫害的理由。

  可以看出,宗教體現了人類的三種本能:恐懼、傲慢與仇恨。或者說,宗教讓這三種情感披上聖潔的外衣,通過某些渠道得以發洩。總的看來,這些情感給人類帶來了苦難,使人們在發洩這些本來可以得到控制的情感時,無所畏忌,可見宗教是一股邪惡勢力。

  也許有人會提出一種反駁。雖然極正統的信仰者不會提出這種反對,但我覺得還是值得一書。有人也許會說,仇恨和恐懼是人的基本特性,人類總是會擁有這兩種情感,因此與其讓它們通過某些渠道發洩,不如讓它們通過其它一些能夠造成較小危害的渠道發洩。基督教人士會說,教會對於性就是採取這樣的態度。性是可憎的,因此將它限制在婚姻裡,慾望就不會造成任何傷害。就仇恨而言,人類一定會感受到這種情感,因此不如讓它指向那些有害的人,這就是教會設立有關正當的概念的原因。

  對於上述辯解,我有兩個答覆,一個較為淺顯,另一個則是究根問底。淺顯的答覆認為,教堂所制定的有關正當的概念其實並非最佳概念;究根問底的答覆則是,在現在的心理學知識和科學技術面前,仇恨和恐懼是可以從人類生活中消除的。

  讓我們先看一下第一種答覆。教會所制定的有關正當的概念在很多情況下是不良的。首先,它貶低知識和科學,福音書就很凸顯地體現了這種缺陷。基督要求每個人都成為小孩,但小孩是懂不了微積分,也領會不了通貨原理,更不用提抵抗疾病的現代方法了。根據教會的教誨,我們沒有責任掌握這些知識。雖然現在很少有人爭辯說,知識是罪惡的,但教會在鼎盛時期確實這樣認為。然而,儘管掌握知識不再是一種罪惡,卻是萬分危險的,因為知識賦予人們自豪感,而這種自豪感會驅使人去質疑基督教的教條。比如說,有兩個男人,一個辛勤勞作但偶爾有外遇,後來這人在該地區黃熱病爆發時死去;另一個人無所事事,他的妻子接連不斷為他生育後,終於因體竭而死亡,而這個男人也不好好照顧孩子,使本來可以幸存的一半孩子都一命嗚呼,但有一點,這個人從來沒有過婚外情。每個所謂善良的基督徒都會說,第二個男人比第一個男人要好。這種態度完全是基於迷信,絲毫沒有理性的思考,但只要將避免罪惡看作比善良品德更為重要,只要知識不被當作改善生活的工具,這種荒唐事會持續發生。

  對教會利用恐懼和仇恨的更根本的反對則是,我們現在幾乎可以通過教育、政治和經濟改革來消除人性中的這些情感。這種情感往往是下意識的,就像基督徒所感受到的一樣,但那些懷有恐懼和仇恨的人希望發洩這些情感,因此教育改革是基礎。用教育改革來消除恐懼並不艱難,我們只要善待孩子,把他們放入一個有行動自由但同時又不會造成太大危害的環境裡,不要讓他們和那些無端地害怕黑暗、老鼠或者社會革命的成年人接觸。不要對孩子們施行嚴厲的體罰,不要威脅他們,也不要對他們有過份的指責。為使孩子不染上仇恨的習慣,這需要更為具體的安排。不同孩子對嫉妒會有不同感覺,因此在避免嫉妒產生的同時,還要小心行事,做到公正有方。周圍的成年人中,至少應該有一些人能夠使孩子感到親近,而孩子對各種活動的興趣和各種好奇心也不應該受到制止,除非他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威脅。性知識以及其它一些常人認為不當的話題尤其不應該成為禁忌。如果這些倡議從一開始就得到實施的話,孩子長大後就會出落得無畏而友善。

  儘管如此,一個年輕人進入成年後,會發現世界充滿了非正義、冷酷與可以避免的苦難。現代社會的非正義、冷酷和苦難是舊時代遺留下來的,而其最終原因是對經濟資源的競爭。因為以前對食物的需求是生死攸關的事,因此就不可避免地產生了競爭。現階段的情況不再如此。現在已經有條件使人人衣食有靠。如果不是教會寧願看到戰爭、瘟疫或者飢荒的發生,也不願提倡節育的話,全球的人口是可以得到控制的。確實有著讓全球人都安居樂業的知識所在,但宗教卻嚴重阻礙著這類知識的應用。宗教使孩子們得不到理性的教育,宗教使我們無法消除戰爭的根源,宗教使我們無法用科學性合作的倫理來替代罪與罰的野蠻教條。也許人類已經走到了黃金時代的門前,但果真如此的話,我們首先要鏟除守門的惡龍,而這條惡龍就是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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